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
精品展作品征集启事
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精品展是一次公益性活动。
一、宗旨:
这次活动主要是宣传奥运精神,打造“绿色奥运、科技奥运、人文奥运”的理念,彰显全国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、健康向上、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能。
二、征集对象:
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(45周岁以下)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及台湾地区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儿童、海外华人子弟。
三、征集作品类别:
书法类:软笔书法、硬笔书法、篆刻。
美术类:国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漫画、卡通画、剪纸。
摄影类:彩色、黑白
作品规格:书法、国画作品一般为四尺整张宣纸(136cmx68cm),西画类不小于60cmx50cm,摄影作品为12—16英寸。
所有作品勿需装裱,不退稿;摄影作品谢绝电脑合成。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号码。
四、奖项设立的评定
奖项:设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,前三种奖项,颁发水晶奖杯,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。
评奖分组进行,即青年组、少年组(初中学生)、儿童组(小学学生),各组评出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、优秀奖20名。
评奖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,负责全部评奖工作,各类作品分类评定奖项。
五、征集时间和展出时间、地点:
征集时间从2008年3月10日至4月30日止,展出时间5月20日,地点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美术馆。
六、来稿地赴:
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碑林书画院(湖滨宾馆北100米)。
邮编:124000
电话:0427—6621912 6621913
手机:13019968871 8696568
传真:0427—3830750
联系人:姜广恒、孙玉梅、耿文飞、官春英、申媛媛
七、主办单位:
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
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
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组委会
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
协办单位:
盘锦市文明办
盘锦市文化局
盘锦市教育局
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盘锦市书法家协会
盘锦市美术家协会
盘锦市摄影家协会
辽河文化产业园
承办单位:
北京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组委会
盘锦市辽河碑林书画院承办
2008年3月1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