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 精品展作品征集启事 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精品展是一次公益性活动。   一、宗旨:   这次活动主要是宣传奥运精神,打造“绿色奥运、科技奥运、人文奥运”的理念,彰显全国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、健康向上、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能。   二、征集对象:   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(45周岁以下)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及台湾地区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儿童、海外华人子弟。   三、征集作品类别:   书法类:软笔书法、硬笔书法、篆刻。 美术类:国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漫画、卡通画、剪纸。 摄影类:彩色、黑白 作品规格:书法、国画作品一般为四尺整张宣纸(136cmx68cm),西画类不小于60cmx50cm,摄影作品为12—16英寸。 所有作品勿需装裱,不退稿;摄影作品谢绝电脑合成。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号码。   四、奖项设立的评定   奖项:设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,前三种奖项,颁发水晶奖杯,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。 评奖分组进行,即青年组、少年组(初中学生)、儿童组(小学学生),各组评出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、优秀奖20名。 评奖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,负责全部评奖工作,各类作品分类评定奖项。   五、征集时间和展出时间、地点:   征集时间从2008年3月10日至4月30日止,展出时间5月20日,地点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美术馆。   六、来稿地赴:  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碑林书画院(湖滨宾馆北100米)。 邮编:124000 电话:0427—6621912   6621913 手机:13019968871  8696568 传真:0427—3830750 联系人:姜广恒、孙玉梅、耿文飞、官春英、申媛媛   七、主办单位:  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“北京2008”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组委会 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: 盘锦市文明办 盘锦市文化局 盘锦市教育局 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盘锦市书法家协会 盘锦市美术家协会 盘锦市摄影家协会 辽河文化产业园 承办单位: 北京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组委会 盘锦市辽河碑林书画院承办    2008年3月10日 |